
男子借375万去世 妻儿放弃遗产拒还钱 放弃继承不免责。一名男子去世后留下了巨额债务,他的妻子张芳和子女刘小花、刘小军决定放弃继承遗产。然而,在尚未确定遗产管理人的情况下,他们仍需承担对遗产的管理义务,并应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负责偿还债务。

一审法院判决张芳、刘小花和刘小军在继承刘军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李华借款本金269万余元及利息。双方均未对此判决提出上诉。

案件进入再审程序,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放弃继承并不等同于免除法定职责。即使放弃继承,他们仍需在其管理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最终,法院维持了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