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饮水池被投20余袋农药多人送医 女子因报复村民获刑。女子刘某与同村村民存在矛盾,认为部分村民污蔑自己,心生怨恨。2025年8月21日7时许,为报复村民,刘某将家中用于农业生产的多种农药带至米树拉村大蛇腰龙箐集体饮用水池中投放,导致部分村民饮用自来水后出现头痛、恶心、腹痛等症状,其中5人到医院治疗后好转。
云南省姚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认定刘某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法院查明,刘某投放的农药包括2瓶高效氯氰菊酯、2瓶氯氰丙溴磷、1瓶虱螨脲、10袋阿维毒死蜱和9袋吡虫啉等。
案发后,刘某经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其家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结果显示,刘某患有伴有躯体症状的中度抑郁,但在本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认为,刘某为泄愤报复将危险物质投放至集体饮用水池中,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鉴于刘某自首且认罪认罚,同时其家属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辩护人提出刘某投毒是因长期受流言蜚语刺激所致,但法院根据鉴定结果及其他证据,认定刘某虽患抑郁症但在本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且其行为性质恶劣,不宜适用缓刑。最终,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以维护公共安全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