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一则关于物业在电子屏上轮播欠费业主信息的视频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视频中,电子屏被设置在小区进门闸机处,显示了欠费业主的姓氏、楼栋以及具体金额,但业主的名字用“*”打码。

经核实,该视频拍摄的小区位于宁波市北仑区,小区物业及社区工作人员确认电子屏确实由物业设置。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子屏自今年6月挂出以来,仅显示楼栋号和欠费金额,并未公布具体房号或全名,认为这不构成隐私泄露。据称,年初清理欠款时发现物业费欠款总额达到数百万元,相当于物业公司一年的饱和收入,因此决定在10月底撤场,并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社区工作人员透露,该小区交付时间较短,业态复杂,包括洋房、高层和别墅,共有2000多户人家。由于空置率高,不少业主是投资客,导致物业费收缴率低。目前,社区、街道及主管部门正积极协调新的物业公司接手,并与业委会多次沟通,推进相关工作。
对于物业公司在电子屏上滚动播放欠款信息是否违法的问题,律师们有不同的看法。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即便采用“楼栋+姓氏+欠费金额”的方式,在熟人环境下仍可能定位到特定业主,涉嫌侵犯隐私权。他强调,催讨物业费的行为应合法正当,不能通过曝光业主隐私来实现。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也认为,物业行为涉嫌侵犯业主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即使物业服务合同或管理规约中有公示条款,这些条款也可能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赵律师建议,合法的催收方式应是一对一书面或短信催告,若无效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