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在东莞一家流浪泡泡自助烤肉店聚餐时,因用餐超时约20分钟,尽管已经吃完所点食物,仍被扣除200元押金。该网友表示,他们一行7人拼桌用餐,共交了200元押金。桌上配有两块烤盘,团购核销小票时间为19时30分,当时他们还在前台。落座后,菜先上桌,但烤盘迟迟未到。距离时限还有约20分钟时,他们仍未吃饱,追加点了牛肉饭和红薯,十多分钟后被告知饭已售罄。随后,他们在21时21分再次点烤肉,21时28分最后一次下单,几批菜品后来集中送到。最终,虽然已经吃完所点食物,但仍因超时约20分钟未能退回押金。
该网友承认,明知时限将至仍继续点餐,确有侥幸心理,超时的确不妥。但他认为,等待烤盘和上菜的时间占用了用餐时间,不应让消费者承担全部后果。投诉后,商家曾联系沟通,工作人员以规则全国统一、店员提前提醒过为由,表示不能退款。
记者电话咨询涉事门店时,工作人员称,用餐限时两小时,剩餐不超过150克,正常用餐一般不会扣押金,超时太长或浪费太多则会扣款。3人收50元、4人以上收100元押金。对于为何超时20分钟就全额扣除押金的问题,对方表示“不发表意见”,随后挂断电话。
记者实地探访本地门店发现,流浪泡泡自助烤肉店采用点餐与自取结合的供餐方式,烤肉需下单等菜后自行烤制,门店工作人员明确表示,等餐时间也计入用餐时限。不过,南京某门店工作人员称,该店目前不对剩菜称重,主要判断是否恶意浪费,通常不会因少量剩餐不退押金。官方客服表示,供餐延误及押金争议可与门店协商,由品牌协调解决。
10月30日下午,发帖人更新称,品牌已致歉并退还押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