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促进黑龙江省生成式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和规范应用,黑龙江省网信办按照《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有序开展我省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工作。同时,对通过API或其他方式直接调用已备案模型能力,且面向境内公众提供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开展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告。截至2026年8月7日,我省新增2款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登记,累计已完成12款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登记。
已上线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或功能,应在显著位置或产品详情页面,公示所取得的上线编号,并根据《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添加生成合成内容标识。
黑龙江省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登记信息
(2026年08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