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邢先生在广州经营一家名为广州青寓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寓管理公司,主要从事房屋租赁和公寓管理业务。2023年,该公司负责运营的一间出租屋内,34岁的租客邢某某坠楼身亡。家属随后将房东及青寓公司告上法庭,二审判决认定青寓公司应对邢某某的死亡承担40%的赔偿责任。

邢某某是海南人,于2023年4月18日入住青寓公司运营的广州市海珠区某公寓501房。他原本只想短租五六天,但因是房东介绍来的,青寓公司同意了这一请求。然而,仅入住两天后就发生了悲剧。

根据警方笔录,事发前邢某某的妻子在医院照顾儿子。4月19日晚,邢某某与妻子通话时提到老家土地纠纷问题,情绪激动。当晚,隔壁502房的租户张先生听到邢某某在房间内大声喧哗,并在深夜听到金属撞击声和嘶吼声“我要出去”。张先生联系房东并拍摄视频发给对方。青寓公司的管理员接到电话后前往查看,发现501房内无人,防盗网被损坏。其他租客也听到了异响,最终在一楼地面发现了邢某某的尸体。警方确认邢某某从阳台坠落至一楼地面死亡,排除刑事嫌疑。

死者家属认为青寓公司在酒店管理和安全防护设施方面存在疏忽,未能提供安全的住宿环境,导致悲剧发生。法院审理认为,青寓公司提供的501房临空窗户防护栏杆不符合安全标准,且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同时,邢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醉酒状态下未能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对事故的发生也有一定过错。一审法院判决青寓公司承担60%的责任,邢某某自身承担40%的责任,房东刘女士承担30%的补充责任。

青寓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审理认为,青寓公司对房屋进行了装修改造,增加了高坠风险,且管理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存在明显过失。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邢某某自负60%的责任,青寓公司承担40%的赔偿责任,房东刘女士承担30%的补充清偿责任。
对于二审结果,邢先生表示无法接受,计划提出再审申请。邢某某的妻子则希望被告方尽快履行法院判决,进行相应赔偿。















